思想成就及影响董仲舒是我国西汉时期一位非常重要的思想家是继孔
思想成就及影响
董仲舒是我国西汉时期一位非常重要的思想家,是继孔子之后对中国思想史发展产生过最深刻影响的历史人物之一。他融合中国先秦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兼及西汉初年的黄老之术,创立了一个适应当时历史需要的新思想体系——新儒学。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被汉武帝所采纳,从此儒家经学统治了整个思想界,深深影响中国社会达余年。
董仲舒新儒学思想的核心是“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天”是他整个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是他所想像的宇宙间至高无上的主宰和创造者。在他看来,“天”像人一样有思想、有情感;“天”有意识地创造了万物和人类,其中人类是最受“天”之宠爱;“天”创造万物,目的是为了使人类得以有衣食住行的生活资料。并且他还认为,人类社会的一切发展变化,也是“天”先验地安排好了的。显然,我们不难看出,董仲舒所提出的“天”,相当于西方基督教中的“上帝”,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可以说,董仲舒的全部思想学说就是建立在这种神学目的论的基础之上的。他歪曲利用了中国远古以来的阴阳五行学说,按照他的神学目的论加以改造,给阴阳五行等物质现象都加上相应的道德属性,然后又把它们统一到精神性的“天”之下,形成这样一个公式:万物统一于五行,五行统一于阴阳,阴阳统一于最高的具有意志和目的的“天”。而“天”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和意志,特意给人类社会设立了具有最高权力的君王,来替“天”行使权力,在人间赏善惩恶。由此,君王被称为“天子”,其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显然,这种思想是为巩固和加强皇权专制统治服务的。
与此相关,董仲舒又提出了“符瑞说”和“谴告说”。“符瑞说”是讲当“天”要选择自己中意的人做君王时,先降下一些吉祥的瑞兆。他举例说,周武王伐纣时,出现了白鱼和赤鸟,表示“天”赞同他做天子。后来的很多野心家常利用董仲舒的“符瑞说”作为登上王位的阶梯。“谴告说”主要是讲“天”如果看到人间的统治者没有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就要生气发怒,用各种自然灾害来警告和谴责他。显然,尽管这种理论很荒谬,但却对扼制君王的权力滥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人性论上,董仲舒也一改前人的哲思之见,提出了他独特且具有直接现实功用的“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分为三类,其中一种是“圣人之性”。有这种人性的人,与生具善,无需后天的教育和感化,并且只有皇帝和圣贤才具有它。他进一步指出,“天”赋予最高统治者以“圣人之性”,使他们品行高尚纯正,因为他们负有教化和统治人民的责任。显然,与他的其它理论相一致,董仲舒的人性说也是为类化和加强皇权服务的。
在这种人性论的帮助下,董仲舒又提出一整套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协助“三纲”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之间的关系。他根据“阳尊阴卑”的理论,论证君、父、夫的尊贵地位和绝对统治权力的合法性,作为他们的对立面的臣、子、妻则只有服从和被统治的义务。这种神圣的关系是中国帝制社会等级制度借以维持下去的铁律,是董仲舒所理想的社会关系的最高典范。董仲舒的这些社会伦理思想,不仅是汉王朝统治的理论支柱,也是后来我国整个帝制时代统治的思想基础。
此外,董仲舒还就一些具体的社会问题提出了一些在当时较有影响的见解,如“限民名田”、“去奴婢”、“薄赋敛,省徭役”等。
总之,董仲舒的思想,是西汉王朝总结历史经验,结合时代需要而选定的官方理论学说,对巩固其统治秩序与维护大一统的局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也深深影响了汉代以后的中国社会政治。他的“天人感应说”和“三纲”、“五常”的社会伦理思想,对维护帝制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又束缚了社会的发展,弱化了社会的活力;他的“谴告说”,是借神权对君权的限制,在很大意义上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