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丈的逐步推进,斐然成绩水到渠成。清丈后的地方,田亩的数字和所有权都有了主人,税粮负担不均的状况得到改善。张居正和张学颜又商议出把田亩分为三等的计划,上等为有水源的肥沃土地,中等为瘠田薄田,下等为无水源的高旱土地。收税时,也按照等级的不同而收取相应多少不等的钱。
在严厉惩罚为清丈田亩保驾护航下,张居正的计划得以完成。张学颜总结说,由于大多数官吏能够奉公守法,严格执行有关清丈的规定,清丈基本上达到了“民不加赋”而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一条鞭法
提张居正,无论如何都绕不开“一条鞭法”。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下面我们就来大致了解它。
一条鞭法又称为条编法,是张居正推行的税收制度。
这件事要从明朝初年说起。明政府的赋役制度是建立在“丁有役,田有租”基础之上的。简单来说,只要你是人,就必须要免费为政府服役,你有田,就必须要交一部分粮食。
先说田租,明朝初年,田租的收取是十斗收一斗。但国有土地和民田还不同,租种国有土地比租种民田的税高。这是因为租种国有土地,国家会免费给你农具和耕牛。
后来国家偷懒,不给租种者农具和耕牛,收的税却一如从前。国有耕地占全国耕地极大的比例,许多人租不到民田,只好租国有土地,沉重的税收让他们痛苦不堪。尤其是江南地区,租种国有土地的赋税比其他地方更高。为解决这种困境,江南很多地方官采取措施,削减国有土地赋税的实际征收量,增加民田赋税的实际征收量,这就叫平均田赋,同时推行部分田赋折为银两征收的措施。至少表面看,田赋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徭役上。
明朝初年,人人都要为政府提供免费服务,这种服务包括衙门的皂隶、门子、厨子、狱卒等等,而且每年必要有一次乃至数次。问题是,如果你去免费给政府劳动了,你就不能种地,到时候会活活饿死。所以很多穷苦百姓都逃亡,这显然是不安定因素。
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的内容就是:把一个州县的赋役,量地计丁,丁粮全部交官。一年中所需的力役,由官府招募,并付给工食费用。其他杂税等也与税粮合为一条,计亩征银,由官府折办。
举个例子,比如有一家五口,有田一亩,他每年应该交田赋十分之一的亩产量给政府。但他家有三个男人每年要服役一次,政府会提前估算他们服役的工作工资,然后把工资计到田赋中,最后一次性交齐。
这是个很好的税收政策,遗憾的是,直到张居正去世,一条鞭法也未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只是在南方一部分地区、京城附近以及山东取得良好效果。
然而正是这个大名鼎鼎却根本没有成效的一条鞭法,让并不熟悉张居正的我们知道了张居正。
第四章 与天下公知战
导火索:施观民
1579年春节刚过,整个帝国沉浸在繁华热闹的喜庆中,一道奏疏从江苏常州悄无声息地进了北京城。这道奏疏是封控告信,控告的对象是常州知府施观民。控告信指出,施观民在常州搜刮民财创建了龙城书院,请求政府制裁他。
张居正在内阁兴奋而不是愤怒地拍案而起:“好你个施观民,我等你很久了!”这话说得很露骨,身边的申时行听出来了,一向厌恶书院讲学的张首辅已准备对书院开刀,而施观民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导火索罢了。
施观民在江苏常州极有政声,他是知识型官僚,在政务之外好赶时髦,经常聚集思想界名流在官府讲学。有人就向他提议,可以搞个书院。但他是个清官,不想动用政府资金,所以就让常州地区的富户们捐款。有人不捐,他就上门索要,这才引出了富户们的报复,买通言官参了他一本。
张居正找来内阁同僚们商议。众人知道张居正已做了决定,所谓找他们商议,不过是让他们提前知道而已。果然,张居正开口就是:“我已准备向皇上请求废天下书院,禁止讲学。至于由头,就是这个施观民。你们看他为了办书院,居然强刮民财,目无王法!”
众人唯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