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吆喝。攛(cuān)厢:亦作“撺箱”。宋元时官衙设厢(箱)于衙门,告状者要将投状纸透入其中,谓之“攛厢”。据元杨瑀《山居新话》载:“桑哥丞相当国擅权之时,同僚张左丞、董参政者,二公皆以书生自称,凡事有不便者多沮之。桑哥欲去之而未能。是时都省告状攛箱,乃暗令人作一状,投之箱中,至午收状,当日省掾须一一读而分拣之。”
幺喝:即吆喝。
相公:此为对官员的敬称。
衣食父母:旧时仰赖他人生活的人,常称供给者为衣食父母。此处暗讽桃杌借审理官司敲诈诉讼人钱财。
元:通“原”。
干涉:关涉,牵连。苏轼《乞郡劄子》:“臣与此两人有何干涉,而于意外巧构曲成,以积臣罪。”
高抬明镜:喻官员审案明辨是非,公正无私。无名氏《合同文字》:“幸遇清官,高抬明镜,费尽心机,赚出了合同的一张文契。”
胡支对:胡乱应答。
平白:凭空。
详情:仔细审查真相。
赖骨顽皮:詈词,顽劣。关汉卿《望江亭》:“这桩事你只睁眼儿觑者,看怎生的发付他赖骨顽皮。”
喷水:旧时官府审案往往在庭上用刑,若受刑者昏迷,则由衙役向其喷水以令苏醒。此言窦娥受刑不住昏迷过去,被喷水后又苏醒过来,如此反复三次。
须:本来。
傍(páng)州例:旧称官司审理中的已有的、可供参考的案例为“傍州例”或“傍州”,引申指例子,榜样。李直夫《虎头牌》:“他是我的亲人,犯下这般正条款的罪过来,我尚然杀坏了。你每若有些儿差错呵,你可便先看取他这个傍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