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君主喜欢某一个人,不是独自做主去给他好处,而要等到身边的人称赞他以后才给他好处;君主憎恨某一个人,不是自己做主去给他害处,而要等到身边的人非议他以后才给他害处。这样的话,那么君主就没有威势,而权势全落在身边的人手里了。
16..3恶自治之劳惮,使群臣辐凑之变2,因传柄移藉3,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惮通:“瘅”,劳累。2辐凑:同“辐辏”,车轮上的辐条聚集在车毂上叫“辐辏”,比喻向中心归聚。3藉:通“阼”,势位。
第三,君主厌恶亲自治理政事的劳累,使群臣像车辐聚集于车毂似的归聚中心发生了变化———从直接聚集在君主的周围变为聚集在亲信、红人的周围,从而权柄和势位发生转移,使生杀、赏罚的机要大权都握在大臣手中,像这样的君主就要受到侵害了。
16..4此谓三守不完。三守不完,则劫杀之征也。
上述这些就是三条原则遵守得不好。三条原则遵守得不好,那是君主将要被劫持杀害的征兆啊。
16.2.0凡劫有三:有明劫,有事劫,有刑劫。
大凡臣下劫持君主的情况有三种:有明目张胆地来劫持,有通过政事来劫持,有利用刑罚来劫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