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愁离别长如此,不道明年花不开。
然白之外,绝少人作。不当列为律体。
总观上述的句底组织及章底组织,其共同的根本原则为均齐。作者尽可变化翻新,以破单调之弊,然总必须在均齐底范围之内。如此则于“均齐中之变异”一律始相吻合。夫既择作律体,则已承认将作均齐之艺术,犹言自甘承受均齐律之镣锁;乃复擅用散句,置诗律于不顾,是则自相矛盾也。若诚嫌律体之缚束,则迳作古体可耳。况抒情之作,不容不用律体,自大有道理在也!(律诗底美质,参阅《辨质》章。)
第四章 音节
音节包括三部分:一为平仄,一为逗,一为韵。
第一节 逗
分逗之法本无甚可研究者,是以前人从未道及。惟其功用甚大,离之几不能成诗,余故特细论之。
魏来(Arthur Waley),一个中诗底译家,说中诗底平仄等于英诗底浮切(Stress)——平为浮音 (Unaccented Syllable),仄为切音(Accented Syllable)。但在英诗里,一个浮音同一个切音即可构成一个音尺,而在中诗里,音尺实是逗,不当与平仄相混。例如:
春水船如天上坐